兰州:公用行业突发事件1小时后必须上报
2014年08月28日 16:08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8月27日,记者从市建设局了解到,为强化公用行业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落实应急信息报送一岗双责,市城乡建设局规范了公用行业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规定,突发事件1小时后必须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规范》中要求公用行业单位主要领导是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明确应急值守工作人员名单。公用行业单位必须落实一名应急值守带班领导,带班领导和值守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在位,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各单位值守人员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特别是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坚持应急值守记录制度。各公用行业单位严格落实应急
管理有关制度,必须在突发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随后再以书面形式上报。
此外,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将实行责任倒查,并对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首席记者 甄燕红)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