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企业亲自打假是无奈 凸显地方政府不作为
近期,七波辉、狮牌等多家泉州鞋服企业纷纷成立企业打假小组,在福建、湖南、山东、重庆等多个省市,与当地工商部门联动,查获了数亿元的山寨货,掀起一股打假浪潮。
笔者从泉州工商部门了解到,目前,专门成立打假部门的泉州品牌企业已有20多家。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各地打假行动可谓一浪高过一浪。然而,由民企自身成立打假小组,专事打假工作,并不多见。
如何看待泉州品牌企业这一行为?
泉州是我省民营经济的摇篮,更是全国闻名的品牌之都。上世纪90年代,从安踏公司那句著名的广告语“我选择,我喜欢”开始,泉州民企拉开了创牌大幕。历经20多年,如今,泉州仅国字号品牌就达130多个。每年,这些泉州品牌企业的销售额高达数千亿元。
山寨货盛行最直接的负面效应,就是对泉州品牌构成利益冲击,影响其销售额。多数山寨货追求短期获利,在质量控制等方面与正牌货存在较大差距。由于品牌追求附加值与品牌溢价等长期效益,山寨横行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利局面,必然对品牌构成极大伤害。
企业成立打假小组来讨伐山寨货,确实有利于维护企业自身利益。但是,山寨货本质上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而保护知识产权,理应是各级地方政府的一项公共职能。泉州如此多的企业成立打假小组,从另一个侧面凸显了当前地方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相对缺位。
由于行政分割与财税属地原则,一些地方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往往对打击山寨货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个别地方甚至采取默许态度。地方政府不作为,或作为不够,逼着企业只能亲自打假。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从事的是经营活动,若成立打假小组,无疑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如果所有企业都不得不成立打假小组,这无形中会增加全社会的交易成本,导致社会经济运行效率下降。而企业本身没执法权,假如地方政府不配合,企业打假小组的效果也要大打折扣。
在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背景下,一些企业创新、创牌动力明显不足。当下,由于身处科技大变革与海量信息时代,企业创新与创牌的成本愈加高昂,而创新与创牌的成果却有可能被山寨货盗取。为此,一些企业主甚至发出“创新找死,不创新等死”的悲观论调。
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和制度经济。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就无法形成创新的良性激励机制,阻滞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我们期盼各级政府能祭出保护知识产权的“大刀”,重拳出击,正本清源,斩断山寨货的“恶之根”。(何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