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驾校教练喝酒庆祝带学员通过考试 酒驾被查
2014年08月28日 10:51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江汉交警在京汉大道查处2起驾校教练员酒后驾驶教练车的行为,其中一人达醉酒驾驶标准。
昨日0时30分许,江汉交警在京汉大道某段查缉酒驾。拦下车号为“鄂AR0**学”的白色神龙轿车,驾驶员磨蹭半天才下车吹气,经呼吸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达6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没几分钟,交警又拦下车号为“鄂AT3**学”的神龙轿车,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达98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血检结果也认定醉驾。
经核实,两名驾驶员均为驾校教练。酒驾教练姓杨,属武汉市江城明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醉驾教练姓刘,属武汉市信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两人交代,之所以喝酒是因为白天刚带一拨学员都通过了考试,庆功宴上喝了酒。
昨日,杨某被带回江汉交通大队接受处理,刘某则被移交到醉驾案件办理中心处理。交管部门除依法对两名驾驶教练给予酒驾、醉驾处罚外,还将把两起案件通报给运管部门,两人的教练证将被注销。
交警表示,不少教练员以为开教练车警方不会查,“岔”着开没问题,这是无稽之谈。酒驾、醉驾危害大,目前全市交警在各路段24小时随机查酒驾,不分社会车辆还是教练车。(记者张延 通讯员彭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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