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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完善行政问责制度 执行不力者要被追责

2014年08月28日 10:4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广州简政放权的工作做得怎么样?各级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有没有被约束?民告官,难不难?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广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明场作《关于广州市依法行政的工作的报告》,对上述问题逐一交出答案。

  报告指出,截至去年年底,广州共清理行政审批事项2700多项,精简率达90%。2009年至2013年,全市行政机关共出庭应诉7497件,并主动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广州市政府还通过加强审计监督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内部“防火墙”,增强内部免疫力。数据显示,2009年至今,市审计局对335个单位进行了审计,查出违规金额30.86亿元,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率先在全国审计系统开展内部控制测评工作,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在规范执法方面,广州也有创举。2013年,广州市开展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成为全国首个“晒”出行政权力清单的城市。截至今年1月底,广州清理的行政职权为4972项(保密事项除外)。其中行政审批权386项、行政处罚权3138项、行政强制权123项、行政检查权310项、行政征收权76项、行政给付权49项、行政裁决权9项、其他行政权力881项。今后,广州将完善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结果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决策部门信息追踪制度。同时还要加强行政问责,追究执行政令不力者责任。(本报记者黎蘅)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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