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停车超过3分钟应熄火
良好的驾驶习惯可以有效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特别是在城市内机动车辆密集的区域,形成良好的驾驶习惯非常必要。
昨天,《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草案)》提交到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规定条款中的“停车三分钟以上应当熄灭发动机”的表述,引人关注。
停车三分钟以上要熄灭发动机
在天热的时候,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景:很多人在车里等人的时候,经常是开着发动机,打着空调,发动机开上1个钟头也很常见,殊不知在你停车开着汽车发动机的时候,源源不断的污染物正随着汽车排气管,散发到了空气中。
《规定》提出,“在学校、宾馆、商场、公园、办公场所、社区、医院的周边和停车场等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地段,机动车驾驶员停车三分钟以上时,应当熄灭发动机。倡导环保驾驶,减少怠速排气污染。”
但是,对于不熄火的处罚,规定尚无明确规定。
“如果最后写入规定了,但愿不要一纸空文。”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胡伟说。
杭州大气污染状况没有明显好转
“当前,杭州市大气环境污染状况没有明显好转,单从末端治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是远远不够的。”胡伟说。
2013年,杭州市区PM2.5达标天数245天,达标率67.1%;年均浓度为0.07毫克每立方米,超国家标准1倍。全市大部分地区处在重酸雨区,酸雨污染仍处于严重水平,降水pH年均值为4.58,酸雨率86.8%。
胡伟说,“大气污染防治具有综合性、复杂性的特征。”为此,《规定》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作了明确。
由于大气环境保护流动性和跨区域性的特点,区域联防联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呼吁应建立重大污染事项通报制度,逐步实现重大监测信息和污染防治技术共享,推进区域联防联控与应急联动。
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抽测
机动车排气污染是可吸入颗粒物的主要源头之一。《规定》关于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内容,主要是根据杭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实际对《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杭州市机动车排污染污防治条例》的细化和补充,比如,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抽测。
目前,机动车排气污染的道路抽测,主要采用双怠速法、自由加速法,实施现场检测需要由环保部门和交警部门配合进行,受人力限制,执法效率较低。
随着检测技术的发展,采用遥感方式进行路口自动检测,能够实现机动车排气超限值情形的判定,可以极大提高道路抽测的效率。
因此《规定》在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用拍摄影像和遥感检测方法,对在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检测。”
重污染时,可责令排污单位停止排污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当地居民公告,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有关排污单位停止排放污染物。”
根据该条款,《规定》明确了发生大气重污染时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的具体内容,包括责令停止土石方作业和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运输、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令有关企业限产或者停产和应急预案确定的其他措施。
同时,规定了违反上述规定的法律责任,提高了预警制度的强制效力。
□本报记者 魏皓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