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男子预谋假扮警察绑架他人 勒索100万元受审
中新网温州7月30日电(记者 张茵 通讯员 龙轩)准备手铐、警棍、作训服、仿真手枪、对讲机等警用工具,温州男子金某预谋假扮警察绑架他人,并向被害人家属索要100万元。7月30日,被告人金某涉嫌绑架罪一案一审在温州龙湾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金某,男,28岁,温州瓯海郭溪镇人,案发前经营一家五金公司。
金某交待,2013年,因温州瑞安一家公司欠其货款不还,其遂在劳务市场准备找人到该公司搬东西抵债,后偶遇一位自称“老林”(身份不明)的人。在“老林”的提议下,两人商定通过假扮警察绑架他人的方法,勒索赎金人民币100万元。
2014年1月,“老林”向金某提供了一辆七座面包车,并为其准备了绳子、木棍、铁锤、电警棍、对讲机、路障、手套、警用作训服、头盔、口罩、手铐、仿真手枪等工具。
而后,金某与“老林”驾驶七座面包车来到温州龙湾上江紧固件市场寻找作案目标。两人随机索定了一辆黑色奔驰车主为绑架对象,但因奔驰车主年纪偏大,金某建议对该奔驰车主的儿子陈某(驾驶宝马X6)实施绑架。
随后,金某叫上了在劳务市场认识的郑某(另案处理),两人多次到紧固件市场踩点,以便摸清陈某的上下班规律。
同时,为方便实施犯罪,金某还以帮人收账为借口相继找来劳务市场的几位青年帮忙,但都因条件不成熟而没有动手实施。
2014年3月5日,金某又以帮人收账为由联系在温务工的邓某帮忙。3月6日,金某、郑某、邓某三人开车来到紧固件市场附近的停车场,并将七座面包车停在陈某的宝马车旁。
随后,金某告之邓某让其帮忙将宝马车主弄上面包车。邓某心想此事可能违法,便借口身体不适没有实施。离开现场后,邓某便向公安报了警。
2014年3月12日晚,金某、郑某两人再次埋伏在紧固件市场附近停车场伺机绑架陈某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庭审上,金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其辩护人认为,金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同时,其具有坦白、主观恶性小、无前科劣迹等多种酌情从轻情节,故辩护人建议对被告人金某免除处罚或大幅度减轻处罚后适用缓刑。
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