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官员不追究欠公众一个交代
7月8日,年仅20岁的女子房云云因在江苏省常州市6次入室盗窃,被该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个判决旋即引起被告人的疑惑,她给出的原因出人意外:我明明作案是8起,为什么只追究6起?据房云云称,另两起是在安徽省合肥市入室盗窃两官员家,仅购物卡就分别盗得数十万元。(7月28日《法制晚报》)
明明作案8起,法院却只追究6起,但对于法院的“法外开恩”,盗窃女却并不领情。这是因为,另两起盗窃对象是当地“官员”,不仅在他们家中分别盗得数十万元购物卡,还发现许多贵重财物。盗窃女由此断定,她盗出了两起腐败案,属于立功表现。对此,不仅盗窃女疑惑,想必人们也有疑问:对于这两起盗窃案,公安不立案,法院不追究,莫非是刻意隐瞒什么?
首先,两名“官员”将数十万元购物卡藏于家中,这本身就不符合常理,难免让人产生猜测:这些购物卡来自何方?是自己购买,还是他人赠送?再者,两名“官员”家中分别存有香烟、冬虫夏草等贵重礼品及几个房产证,其中一家还有一栋300平方米别墅和一个1800平方米的土地证,这些都能说出合法来源吗?
事实上,现实生活中,小偷“偷”出腐败案的事件时有发生。可见,偷“官员”不立案、不追究,欠盗窃女一个说法,更欠公众一个交代。当然,在真相未明的情况下,便认定这两起盗窃案件可能会成为“小偷反腐”的又一个范本,显得过于草率。但当地有关部门应该对这两起案件展开彻底调查,重点查明这两名“官员”的真实身份,查明其巨额购物卡和其他贵重财物的来历,而不是“不立案、不追究”。我们既不能无端怀疑和冤枉两名“官员”,也不可轻易放走一个贪官。(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