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志愿者要保持一颗“纯粹的心”
我在7月9日的专栏文章《志愿服务不应该做成“硬性指标”》里,曾谈到过志愿服务要做好联络和沟通工作。这次我还要顺着这个思路说一说志愿服务的公益性问题,因为搞好志愿服务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社会上那些有需要的人,或者说是身处困境的人。如果志愿服务活动不能够使那些有需要的人得到帮助,甚而干扰到了受助对象的正常生活,根本就谈不上公益性了。那么,如何才能保持志愿服务的公益性呢?
我觉得,最核心的一点是志愿者要保持一颗“纯粹的心”,志愿者提供服务纯粹是发自内心的真实情感,而不是为了追求外在的某种东西,如荣誉、奖励之类。最近有媒体向我询问,问我怎样才能使社会公众愿意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我的答复是无法进行大规模的动员,只能通过言传身教的示范效应慢慢渗透。并且我进一步指出,倘若采取物质或精神奖励的方式来搞所谓的“推动”,简直就是南辕北辙,根本背离了志愿服务的本真涵义。
循着这样的逻辑推理下去,党群组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等等可以号召或提倡本系统或本单位成员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但绝不可以做出“硬性”约束,这是使志愿者保持一颗“纯粹的心”的基本条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是纯粹个人化的事情,不应该也不能够将之与系统或单位的考核联系在一起,因为志愿者利用的是业余时间,怎可与工作成绩相挂钩呢!换一个角度看,如果有一个员工占用工作时间去做志愿者,即使他做得再好,我们也只好说他是不务正业,哪里还有表彰的道理呢?
厘清志愿服务的公益性问题,我们才可以准确评价志愿服务活动的规模与实绩。不是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越多越好,也不是说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越多越好,关键是看志愿服务是不是做到了位,即是不是真正帮助了那些有需要的人。假若志愿服务活动仅仅停留在表面形式上,压根儿就没有覆盖到困难人群,这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不搞也罢,因为这是对志愿服务的污名!(彭秀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