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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男童酒店泳池溺亡 酒店称泳池2年未对外营业

2014年07月30日 11:32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27日19时12分许,福清龙田镇的9岁男童小龙(化名),在兰天大酒店游泳池的成人池内学游泳时溺亡。记者昨日从福清市文体局获悉,事发的酒店游泳池未向主管部门报备,福清市文体局工作人员曾打电话给该游泳池的经理要求办理相关证件,该经理却称该游泳池这两年都未对外营业。
  昨日上午,福清市文体局体育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福清市现有十几家游泳池,但目前只有6家办理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还有几家正在申办。“去年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要求游泳池按规定配备救生员以及相关安全设施后申办此证。”该负责人说,“现在对游泳池管理的法律比较少且操作性不强,对监管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对办理该许可证的游泳池,我们要求他们立一个‘福清市游泳经营场所安全责任状’,应该按规定配足救生员,救生员应持证上岗。”
  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事发的兰天大酒店的游泳池没有向福清市文体局进行报备,也没有按要求申办相关证件。“今年四五月份,我打了两次电话要求该游泳池的经理配齐相关安全设施后,要来办理这个许可证。但是,对方回答我说,他们酒店的游泳池这两年都没有对外开放。”福清市文体局体育科一工作人员说。
  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跟随福清市文体局体育科的工作人员对福清市城区两家游泳池进行了检查。记者跟随来到福清市较大的福清一中游泳馆,该馆有相关营业执照,目前正在申办《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当时有近20人在馆里游泳,游泳馆配备了5个泳池救生塔,4个救生塔上有4名救生员在上岗,还有几名救生员在巡逻。体育科的工作人员查看了救生员的上岗证件,他们都是持证上岗,工作人员也提醒游泳馆工作人员要加强安全防范。“比较热的这几个月游泳人数会比较多,每天人流量为两三百人。小孩进来游泳都需要家长陪同,我们也按规定安排救生员执勤,保证安全。”该游泳馆老板林先生说。
  昨日下午,记者查询获悉,省政府出台的《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里面对游泳池救生观察台的配置比例,及游泳教练员的资质和责任范围都有了明确的规定。
  “该《办法》为我们监管辖区游泳池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执法巡查依据。但我还希望有关部门能出台对游泳池监管更具体一些的法规,多个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巡查,让游泳池能安全有序地发展。”福清市文体局体育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林安镇)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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