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装买手机趁机抢店员手机 转身打车逃跑
2013年12月10日18时许,张某来到于洪区一手机店,以购买手机为由与店员讨价还价。由于张某压价太多,店员不敢做主,转过身用固定电话想和老板沟通价格。在回身打电话的时候,店员顺手将自己的苹果手机放到了玻璃柜台上。
张某趁店员回身打电话不备之机,伸手将苹果手机一把抢走。就在张某转身想跑之际,店员回头看到自己的手机在张某手中,遂大声呼喊,“你要干什么?快点把我手机还给我!”
“我就拿走了,你也找不到我”,张某一边答话一边转身跑走,打乘一辆出租车就跑得无影踪了。事后,张某将这部价值3500元的手机,以1700元卖给了他人,钱款全被其挥霍用于吃喝玩乐了。
抢夺手机成功后不久,张某又一次出手。在无力支付出租车车费的情况下,在法库县法库镇南大桥附近,以80元的价格打乘上一辆出租车前往法库秀水河子镇,到了目的地后,张某又提出以320元的价格打乘这辆出租车前往沈阳找朋友。到沈阳火车站后,张某让司机停车等候,自己下车去取钱为由逃跑了。
张某之所以如此嚣张,是因为他诈骗抢夺已是常事儿,他经常在沈阳、法库等地以借用电话、给手机充电等理由骗取别人电话或以借钱为由骗钱,从来没有失手过。直到今年2月,张某才被法库警方抓捕归案。
经审查明,张某实施诈骗作案11起,诈骗财物11580元;抢夺作案一起,价值3500元。近日,法库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犯诈骗罪、抢夺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4500元。(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