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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车未靠路边停车挡视线引发车祸 判赔44万元

2014年07月30日 01:42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没靠路边停车

  挡住视线引发车祸

  后果很严重:赔44万元

  重庆晚报讯 车辆停靠路边位置不对,如果引发交通事故,会不会赔钱呢?答案是肯定的。赔多少呢?可能很多人认为应该不多,但今天这个案例实实在在告诉我们,停车不当引发车祸,赔了40多万元。

  法院介绍,2013年7月18日上午,贺某驾驶中型普通客车,从永川区石牛寺村往王坪方向行驶。这是条双向两车道的乡村公路。客车行至路边一商店时,售票员黄某要下车购物,贺某便刹车,在没有靠边的情况下停车。黄某下车,从客车尾部绕过去,正准备横穿公路时,与相邻道上一辆快速驶来的摩托车相撞。

  黄某脑部受伤治疗152天,支出费用22万余元。

  当年11月,黄某的妻子毛女士起诉到永川区法院,要求摩托车驾驶员唐某及客车责任人赔偿。诉讼中,经过伤残等级鉴定,黄某颅脑损伤达Ⅰ级伤残,各类损失高达105.8万元。

  永川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贺某驾驶客车没有紧靠道路右侧临时停车,一定程度上遮挡了摩托车驾驶员唐某的视线,该违法行为与黄某受伤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唐某忽视交通安全,未完全尽到谨慎注意义务;黄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忽视安全横穿公路存在过错。

  法院确定客车驾驶员贺某、售票员黄某、摩托车驾驶员唐某分别承担40%、10%、50%责任。因贺某与车主之间系劳务关系,贺某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由车主承担侵权责任。挂靠运输公司对贺某赔偿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客车投保的保险限额内承担责任,不足部分由车主、挂靠公司承担。

  今年2月26日,永川区法院一审判决客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42万元;车主赔偿2.7万余元,挂靠的运输公司负连带责任;摩托车驾驶员唐某赔偿47.8万余元。保险公司、车主和运输公司不服,向市五中院上诉。市五中院近日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停车有危险修车要谨慎

  重庆佰城律师事务所主任葛斌律师称,如今有车族越来越多,很多有车族有个误解———我停的是死车,别人开车出事,自己不用担责。其实不然。如果路边临时停放影响了其他车辆,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就好比本案中的贺某,停的也是死车,正因为没有按照交通安全法规靠边停车,所以要赔40多万元。

  葛斌律师还提醒,很多地方划了占道停车位,停车应停放在泊位内,超出泊位就属于交通违法。如一些停车泊位专供小车停放,如果车辆超出泊位,就应该换个地方停放,因为超出泊位停车不当引发意外事故,比如有小孩玩耍撞上,也要担责;如果车辆发生故障后,也切莫只顾修车,不注意道路停车安全。须知,停车有危险,修车要谨慎。修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停车

  那些事

  1未靠边停车,哪怕是死车,引发事故要担责。

  2大车停靠小车泊位,超出泊位停车也属违法。

  3修车时要注意安全停车,否则出事也要担责。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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