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挺住”的荒唐言让人汗颜
央视暗访东莞色情业,不仅引发当地政府的迅疾整治,也在中国的社交媒体上造成舆论漩涡。在很多网民力挺央视曝光丑陋社会现象的同时,也有一些网络名人和大V公然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出“挺住东莞”、“今夜我们都是东莞人”的所谓“悲情”口号,对卖淫嫖娼的丑恶行为公然表示支持,并对央视曝光此类行为极尽嘲讽,说央视的曝光行为超出了自己的职责范围,是利用色情从业者的特殊身份来博得公众的好奇,甚至是在给东莞做免费的广告……
对于此类认识,我们必须首先厘清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卖淫嫖娼在我国目前的法律界定中,是不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确定是,那么对于法律中已经明确界定是违法的行为进行鼓吹甚至是为其“打抱不平”,这是不是荒唐和无知,也是对我国法律的无知和无畏。
我国的相关法律其实早就明确规定,无论是卖淫行为还是嫖娼行为,都是属于违法行为,都是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丑陋社会现象,对此并没有什么异议,而且社会公共舆论对于此种行为的个人道德评价也非常差,无论是卖淫还是嫖娼,都为人们所不齿,但是就是这样让人不齿的丑陋,如今在一些人的眼里,竟然还要“力挺”,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所以对于一些网络大V公然在公共社交平台为东莞扫黄打非唱反调、冷嘲热讽的行为,相关的网络公司社交平台管理人员是否也应该对其发言的观点和尺度进行适度的审核和把握,不能任由这种黑白不分、是非颠倒、以耻为荣的不负责任的言论满天飞,以此影响人们对于正确是非标准的判断力,尤其是一些错误的言论会对青少年的价值判断标准产生误导,影响他们今后的行为和做事标准,这种危害更甚。
央视作为国家电视台,对于丑陋的社会现象进行曝光,监督地方社会治安以及社会管理效果,本来就是发挥媒体社会公器的作用,是属于媒体的职能之一,也是责任所在,一些网络大V说为什么有那么多比东莞色情服务更“黑暗”的领域央视记者不敢去触碰或者吃不了苦去暗访,依照这样的逻辑,我们基本可以认定,当一个记者必须具备影片《超人》里主人公的本领才可以。
媒体是社会公器,起到宣传和监督职能,媒体能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边界在哪里,自然有媒体人自己的职业守则和纪律,一些网络大V在那里指手画脚给予的所谓评价以及分析,只能显示出一些人头脑中“黄毒”含量还不低,还是建议这些人多读读书,净化一下心灵,少一些“瞅啥啥不对,说啥我都反对”的戾气,心平气和的看看东莞扫黄治理好的一面,而不是将所有的社会问题都一股脑的都推给政府部门然后再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努力冷嘲热讽,这多少看着有点太虚伪。(董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