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恩华主持召开主任会议,讨论了拟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题。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9月24日召开,会期预计3天半。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本次常委会会议将继续审议《河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法规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草案),并审查批准《唐山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邯郸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还有:审议省政府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1-8月份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社会救助专项工作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邮政法、水土保持法和我省相关法规情况的报告以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上述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关于办理代表建议相关工作的情况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决议(草案)、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小组关于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人事任免事项等。
主任会议还讨论了省人大法制委关于全面审视和梳理地方性法规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题询问工作的具体安排方案等。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王增力,副主任马兰翠、王刚、谢计来、宋太平、王雪峰,秘书长赵曙光出席会议。(记者刘常俭 通讯员邢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