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近12万户小微企业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2013年09月11日 16:55 来源:广西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近日从自治区国税局了解到,从今年8月起,我区对月销售额不超过两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目前符合国税部门认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共有11.9万户。有关部门测算,今年9至12月,我区将为这些符合暂免税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税约1760万元。
据悉,由于新政策带来的减税效应,一家小微企业每月将降低数百元至千元的税收成本,一年省下来数千元至万元,对广大小微企业纳税人来说,税负将进一步减轻。
为使小微企业的优惠税收政策落到实处,我区各级国税部门除向小微企业发放税收告知辅导书,利用咨询专线、网站、QQ群等载体发出涉税提醒外,还大力开展税收宣传,精简办税流程,优化内部流转,实现办税提速增效,对申请并提交材料的小微企业加强认定提醒服务,实行动态跟踪,并及时回应纳税人诉求,积极解决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平稳实施。(记者/周红梅 通讯员/谢宁)
【编辑:贾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