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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统一按照5%比例压减日常公用支出

2013年09月11日 16:2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省财政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除学校以外的所有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统一按照5%的比例压减日常公用支出,重点压减“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一般性支出,同时要求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以及节会、庆典、论坛等活动,切实杜绝铺张浪费。压减后的资金主要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

  据省财政厅预算处介绍,在日常公用支出压减比例和额度上,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今年年初预算确定的日常公用支出经费拨款批复数额的5%予以压减,明年预算不再恢复。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压减支出情况报省财政厅。

  据介绍,初步计算,我省省级今年可压减日常公用支出额度在5200万元以上,通过压减后的资金主要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

  记者了解到,我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并非首次,2008年我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曾压减日常公用支出用于支援抗震救灾,但与往年相比,今年“过紧日子”单位的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

  据了解,往年压缩日常公用支出的主要是省级行政机关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今年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有关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背景下,实施范围扩大到省直各部门所属除学校以外的所有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记者 王茂林 通讯员 单哲 王海红)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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