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医改实现五个全覆盖 40万名患者受益
2013年09月11日 14:07 来源:西宁晚报 参与互动(0)
我省坚持把医改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全力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三轮驱动”协调发展,巩固完善提升医改成果,真正使医改红利不断惠及各族群众健康。目前,我省在大病保险、基本药物制度、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卫生对口帮扶及推行“先住院后结算”服务五个方面实现全覆盖。
●全民大病保险全覆盖。我省先后实施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全民所有重特大疾病实行医疗保障。截至目前, 已为2.2万名城乡患者支付大病医保费用1.2亿元,为2500名城镇职工患者支付大病医保费用1300多万元,构筑起基本医保常规报销、大病保险、贫困医疗救助三道医疗保障线。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全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西宁和格尔木两市公立医院、全省70所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让利群众。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县级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人次较改革前分别增长24%和12%,次均费用分别下降8.7%和4.4%。
●对口帮扶县乡医疗机构全覆盖。
●“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全覆盖。目前,全省40万名患者受益。(记者 王紫)
【编辑:张海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