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空中庙宇”事件被评舆情应对不及格
“空中庙宇”事件虽然后续查处较及时,但之前的舆情应对仍被诟病。资料图片
昨日,深圳发布《深圳市8月份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点评城中热点事件。记者获悉,南方日报深度关注和追踪的龙岗一保时捷车主撞死的哥被疑顶包、坝光滨海燃煤电厂项目终被叫停、南山一小区楼顶“空中庙宇”涉违建、公厕“尿歪要罚款”等事件,均上榜十大舆情热点事件。
南山一小区楼顶“空中庙宇”涉违建事件被曝出后,南方日报迅速介入并持续追踪,除了动用航拍方式拍摄违建,记者还第一时间通过翻墙方式拍摄和观察“佛堂”近景,榜单对此给予高度评价。榜单称,媒体通过航拍、翻墙、直播等方式关注这座“庙宇”时,对于选择性执法的传言,涉事部门仍然闪烁其词,加剧了各种猜测版本的演绎,拱手让出事件走向的主导权。最终,该事件舆情应对被评为不及格,得分仅44分(总分100分)。
本月舆情应对最高分由罗湖一男子当街持刀行凶致三死五伤事件摘取,得分82.7分。莲花山公园水幕墙工程被指浪费得分垫底,仅获得31.8分。另外,为增加民意浓度,榜单本月开始从各行业市民中征集近1000名代表,构成“民意调查志愿者库”,每期从中抽取100—500名参与评分和评论。榜单将按照7∶3的比例,对专家打分和民意调查结果加权计算,得出单项最终得分。
男子当街持刀行凶致三死五伤警方发布精准、全面而透彻
7月29日上午,罗湖区翠竹辖区一路段有一男子挥刀连续砍伤多名路人,致3死5伤后用刀自残,事后警方证实该男子有精神病史。事发一周内,各网站转载相关新闻513条;新浪微博检索到相关信息422条,腾讯微博检索到相关信息3600条;本地论坛网帖667条。
榜单称,该案属于突发个案,警方在案发两小时内发布信息并不断更新,对案件事实和行凶者患精神病情况都作了说明,使事件的负面影响在爆炸式的媒体传播中没有发酵扩大。
榜单认为,该案得分最高,是因为警方应对处置及时果断。虽然媒体(含自媒体)对现场的描述、渲染使得事件的传播和发酵猛烈,但警方的发布精准、全面而透彻,堪称经典。不过榜单也表示,此案提醒政府部门乃至整个社会,需正视精神病患者这一特殊群体的救助、管理和危机防控。
在舆论场内留下洗刷不掉的污点
莲花山水幕墙争议
8月5日,网友“中国时刻石头记”在深圳论坛发帖,反映莲花山公园东南角修建了水幕墙,已经放水试验。对修建水幕墙的必要性问题,网民和媒体讨论较多。事发一周内,各网站转载相关新闻35条;新浪微博检索到相关信息119条,腾讯微博检索到相关信息29条;本地论坛网帖544条。
榜单认为,对于该争议事件,涉事机构多处表现失分,最终使该事件得分垫底。榜单称,涉事机构反应迟缓、被动、含糊其辞,更出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更有甚者,对于未公开征求意见的质疑,竟然以“政府并不是所有工程都公开征求意见”作为回应,从此再无后话,媒介素养之低可见一斑。“事小而失大、傲慢又躲闪的表现,只会在舆论场内留下一个洗刷不掉的污点。”
■关注焦点
小区楼顶“空中庙宇”涉违建
过分强调调查困难易引发“双重标准”联想
南山一小区楼顶“空中庙宇”涉违建事件,因仅得44分名列榜单第七,但事件的关注度在榜单中位于前列。榜单显示,事发一周内,各网站转载相关新闻342条;新浪微博检索到相关信息233条,腾讯微博检索到相关信息5700条;本地论坛网帖236条。
事件被曝出后,南方日报迅速介入并持续追踪,除动用航拍方式拍摄外景,记者还第一时间通过翻墙方式拍摄和观察到“佛堂”近景。8月22日晚11时许,经过记多方努力,小佛堂的主人、美加广场E座2102户主曾女士独家接受南方日报采访,并表示自己是户主,目前人不在深圳,会尽快赶回接受相关部门调查。
对此,该榜单给予了高度评价。榜单称,媒体通过航拍、翻墙、直播等方式关注这座“庙宇”时,对于有关选择性执法的传言,涉事部门仍然闪烁其词,更加剧了各种猜测版本的演绎,拱手让出事件走向的主导权。
省内高校研究机构负责人范以锦表示,面对报道和种种质疑,各有关部门虽能及时回应,但网民还是不满意。起初回应时过分强调困难,比如“调查取证有困难”。这些让网民产生了联想,“网民怀疑有背景,认为相关部门奉行‘双重标准’”。
■建议
应用好“特区立法权”少惹是非
8月份上榜事件中,多起事件均与法律法规相关,并涉及“特区立法权”。榜单称,公厕“尿歪要罚款”的规定成为全国各地媒体及网民关注的焦点。一则旨在推进公共文明的法规,却因为个别条款的“荒唐”而招致一边倒的批评,成为公众质疑的对象甚至茶余饭后的笑料。
与“尿歪罚款”相类似,因近期电梯事故频发,宝安一小区电梯坠落造成多人受伤。有关部门拟在《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立法规定,7岁以下儿童乘电梯必须有监护人陪同。这同样反映出立法过程中对执行层面欠缺考虑。
值得注意的是,8月份另一起事件也引发了有关“特区立法权”的争论。西部公汽一乘务员因被罚款跳楼身亡,媒体追踪之下发现,原因是该公司制定的罚款项目竟然达170多条。赋予这种罚款制度合理性的是《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而当媒体质疑这部法规与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冲突时,得到的回应是“优先适用特区法规”。
综合多起事件,榜单认为,法律法规是对社会底线的维护,具有一定强制性,条文出台和具体执行稍有考虑不周,便会迅速引发民众的讨论和猜测,甚至变成一纸空文。所以,决策者在立法之初就应该充分考量规则的可行性,“如何在新时期用好‘特区立法权’,使之多施良法、善法,少惹是非、争议,是一道重要命题。”(记者/张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