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逐步建立村医退出机制 今年起发困难补助
从今年起,给已离岗的农村接生员和赤脚医生发生活困难补助;从明年起,“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逐步建立基层医疗“家庭医生责任制”,上门服务;全省统一建信息系统,联通基层医院与大医院……广东省政府官方网站近日公布《广东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抛出不少新招实招,夯实基层医疗,让群众能在基层看好小病。
药物
建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遏药价
今年7月,广东增补了278个基本药物品种,总品种近1000种,缓解了基层医院“没药用”的困境。方案提出,由省政府统一增补我省目录外药品品种,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自行增补。及时组织开展增补药品工作“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增补药品管理。
方案提出,完善基本药物交易和配送机制。建立药品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将全省的基本药物纳入平台进行交易。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全程监管等制度,并采用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双信封”评审制度。基本药物交易成交的品种由生产企业负责配送,每个交易品种配送范围必须覆盖全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各方通过药品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统一进行结算,交易价款必须在60天内支付,并由交易相关方签订《结算服务协议书》对货款逾期未支付行为予以约束。
人才
到2015年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
基层医院招不来、留不住人才,是基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方案提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加快推行全科医生制度,加强师资和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实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和欠发达农村地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继续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到2015年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达到15万名以上,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
另外,广东将从2014年起启动“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项目,每年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培养400名左右医学生。实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上岗退费政策。每5年完成一次乡镇卫生院全员岗位轮训,将培训结果作为岗位聘用与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对在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且具有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作为急需引进的短缺专业人才,可由县(市、区)政府按相关规定办理直接聘用手续。对引进人才确有困难的,允许以人事代理方式使用医学类人才。
资金
人均基本公卫服务经费不低于30元
财政补贴不到位,让基层医院“很头疼”。方案提出,完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经费,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从今年起,按照不低于人均30元的标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建立稳定保障机制并逐步提高标准,珠江三角洲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
广东将推进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一体化管理,到今年年底前实现省内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全覆盖。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95%以上。
全省统一组织规划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逐步覆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有条件的村卫生站。
村医
逐步建立退出机制,今年起发困难补助
村医是一个特殊群体,曾为基层医疗作出突出的历史性贡献,但目前存在年龄老化、没有行医资质等问题。方案提出,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确保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站,每个村卫生站要配备合格的乡村医生。鼓励采取本地人员定向培养等方式,充实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新进乡村医生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逐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力争到2020年乡村医生总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
方案提出,明确村卫生站和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分工和资金分配比例,原则上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站承担,考核后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站,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合理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继续推动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落实参保缴费补贴,按规定发放养老金,确保应保尽保。从2013年起,按规定对已离岗的农村接生员和赤脚医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记者/陈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