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政府决策前要学会对话
近日,惠州一小区业主自行租用的校车因违规营运被查扣,部分家长以“价格太高、运力不足、时间不合理”为由抗议,拒绝租用教育部门指定的校车。政府部门基于学生安全考虑取缔私人租用的校车无可厚非,可是当事者的不领情和不配合也折射出政府未能以群众接受的方式搭建顺畅的沟通机制,政府必须学会在决策前与群众对话的艺术。
近年来,随着校车惨剧的多次发生,校车的规范化运营已成为全民共识。既然如此,政府部门整改不达标的私人校车也是于法有据,为何又会被大多数业主以较为激进的方式集体抗议呢?细究其中缘由,根本在于整改措施出台前并未得到业主的认可。尽管职能部门表示发过公告,开过协调会,可业主关注的焦点问题并未得到实质的解决,比如价钱偏高、时间过早、车辆不足等,最终导致了事件以一种矛盾激化的方式见诸报端。
不难发现,当矛盾激化后,政府部门以一种积极的态度一一回应业主的质疑,价格下降了,时间也可调整,甚至开始反思校车无财政补贴等制度性原因。可是,为何此种良性的对话机制未在决策出台前形成呢?如果把工作做在前面,把群众想在前面,在措施出台前就善于同群众做工作,乐于为群众解难题,而不是拿着安全这块大牌将所有问题一推了之,那业主也许就不会上路抗议了。
在政府部门与群众之间形成科学的对话机制是一种执政智慧,既要把握好时间点,更要做个解铃人。一则要将为民的群众路线观体现到政府决策全程,特别是在决策形成过程。政府部门不能只会事后救火,更要学会未雨绸缪,在决策出台前就多想几个“群众高不高兴”、“群众满不满意”,把群众的不满和不解化解在萌芽状态。二则要将务实的群众路线观体现在对话的实效上。与群众的对话要发自真心、善于用脑,不能开个会、发个文、讲些规定就草草了事。要本着“群众无小事”的理念,只要不违反原则就尽量满足群众要求,如果确实存在制度性障碍,就要以群众呼声为契机完善制度,做到治标更治本。(王姝君 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