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十部门联手助无监护无户籍儿童就近入学
2013年09月11日 10:59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9月10日记者从甘肃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十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各地要根据流浪未成年人的个体特点,因地制宜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返校复学工作。民政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主动救助服务,发现流浪未成年人后及时与其户籍所在地民政和教育部门取得联系,充分发挥社区、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组织和动员居民提供线索,劝告、引导流浪未成年人放弃流浪、返回校园。要对流浪未成年人逐一进行个人需求和家庭监护情况评估,提出义务教育或替代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职业培训等建议,帮助适龄适学流浪未成年人在户籍地返校复学。对经评估不宜在户籍地返校复学的,民政部门应与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协商后,帮助其选择返校复学;对暂时查找不到监护人和户籍地的,应当帮助其在流入地就近入学。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安排适龄适学流浪未成年人返校复学,接受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或特殊教育;对在救助保护机构接受义务教育并达到初中文化程度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对符合条件的16岁以上流浪未成年人开展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帮助其及时实现就业。公安部门要强化街面巡逻查控和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的治安管控力度,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和操控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解救流浪未成年人。 (记者 房惠玲)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