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图书馆不拒乞丐给予更在阅读之外
“我无权拒绝他们来读书,但您有权离开。”拾荒者和乞丐进馆阅读遭到市民投诉,杭州图书馆馆长褚树青如是回应。“对于困难群体而言,图书馆可能是唯一可以消弭与富裕阶层之间在知识获取上鸿沟的重要机构”。近日,褚树青的这番话再次在网络引发热议。
一所公共图书馆能十年坚持一种信念,并且在饱受社会非议和部分人群投诉之下,能始终如一地保障拾荒者和乞丐人群的平等阅读权,这是难能可贵的,也令人动容。不过,公众其实更关心这些拾荒者和乞丐人群,在当地图书馆获得了平等阅读的权利或从中获得知识之后,是不是真正因此改变了命运。
仅仅拥有知识或者仅仅拥有平等的阅读机会,一名乞丐可能还是一名乞丐,拾荒者仍然可能继续他的拾荒。如此,这个看起来珍贵的“平等阅读的机会”,因为少了后续人生命运的改观,就显得逊色不少。
拥有了知识,还应该具有施展知识能力的必要环境基础。知识并不会必然转化成丰厚的物质条件,知识也不会理所当然地变成物质财富,在一个穷困潦倒的知识分子身上,知识未必不会和贫穷结盟。对于这些有可能在杭州图书馆感受到“知识就是力量”的乞丐和拾荒者,必须依靠社会提供的制度性帮助才有“起步”的可能,只有制度性地赋予,他们才有创造“第一桶金”的机会。
一家开放包容的图书馆,最大限度地给予和帮助困难者,最多是保证他们心无旁骛地阅读,仅此而已。而一名因阅读而获得知识希冀改变命运的“乞丐”,能够改变命运的机遇和可能,一定在图书馆之外。而这些社会和制度保障的“外力”,还相对欠缺,大量的流浪人群、拾荒者和乞丐们仍然在桥洞下挣扎,有的连一个最基本的救助救护和一日三餐都无法解决。
所以,在看到图书馆平等阅读给这些乞丐和拾荒者带来改变命运契机之时,更应看到社会制度对于弱者改变命运的帮助上的欠缺。让这些人群在参与社会竞争的时候,有同样的机会、同样的尊重,以制度手段提供救助、维持公平、打破社会歧视,是开放的图书馆之外应该保障和给予他们的现实力量。毕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