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为网络空间划出法律底线

2013年09月11日 10:05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改变着我们的生活,但网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也随之增长。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司法解释,对治理网络造谣、诽谤等违法犯罪行为明确了入罪标准。该司法解释进一步为网络空间划出了法律底线,甫一公布便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

  炮制谣言、辱骂诽谤、敲诈勒索……近些年来,互联网犯罪的手法不断翻新,杀伤力和破坏性也在成倍放大,公众深受其害,社会各界反映强烈,要求依法严惩的呼声日益高涨。此番“两高”司法解释的及时出台,有效弥补了我们在网络立法方面的空白,为准确、有力打击网络造谣、诽谤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支撑。

  具体而量化的规定,让司法实践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就拿“情节严重”来说,这一直被认为是诽谤罪认定中的一大难题。但最新司法解释通过划定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转发的次数,以及诽谤行为的后果等等,让大家清晰地看到了罪与非罪、轻罪与重罪的门槛。这样的门槛,恰恰是相关法律法规得以落实,最终实现依法管网、违法必究的重要前提。

  为网络空间划出法律底线,同样是对公民网上权益的重要保障。严格厘清网络造谣、诽谤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确保了网民的正常言论空间,也让大家更多一份理性思考、自觉自律,从长远来看,无疑有助于网络民意平台的进一步开放和扩大。这不仅维护了网民的切身利益,也确保了互联网健康发展的方向,对社会发展同样意义深远。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相较于以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网络环境,我们有理由期待司法解释给互联网带来改变。相信随着网络管理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中国的互联网一定能在理性、负责、有序中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张砥)

【编辑:王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