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印发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3年09月11日 09:57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按照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2013年工作安排,发改委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从9月中旬开始,在全国范围内严查教育乱收费现象。
据悉,本次专项检查将至12月底结束。检查任务将重点集中于中小学校、幼儿园收取的与入园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赞助费,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高等学校扩大范围收取研究生学费等。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