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别充当谣言“扩声器”

2013年09月11日 09:36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两高”所发布的“网络诽谤”司法解释,量化了相关细则,从而在鼓励民意表达与净化网络环境、保障每一个公民的权益之间,取得有效的平衡,明确了网络监督与网络诽谤的边界,这些新规非常重要,需要广大网民自觉遵守。

  先前,各地对于网络诽谤等案例进行了相应处理,而包括这次的司法解释,一个明确的前提是,所谓“网络诽谤”是建立在发布谣言的基础上,这毫无争议。

  一旦网络监管日益法律化、制度化,规范的上网环境将值得期待。随着对以网络为媒介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逐步治理,在一个规矩的、不会受到非法莫名伤害的平台上,人们才能更自由地发出声音。

  至于这次司法解释的具体细则,其及时性是毋庸置疑的,毕竟,当今网络上的诽谤问题具有相当的普遍性,所涉及的人群也比较广。广大网民应该加以自律,无论是发表原创的言论,抑或是转发他人所发布的信息,不能太过于散漫,否则,一旦无意中充当了谣言的“扩声器”,不但伤害无辜,更会触犯到法律。(里工)

【编辑:王硕】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