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日电 香港《文汇报》9月1日发表评论文章说,北京奥组委的拍卖之举虽属首创,具有探索性质,但只要操作合理合法、收益来去透明,委实益处多多,值得为之大声叫好。
文章摘录如下:
北京奥运已经圆满谢幕,但“奥运后话题”仍备受海内外媒体瞩目。日前,海内外媒体纷纷关注起京奥资产拍卖:为姚明特制的大床、罗格乘坐的汽车和使用过的办公家具、开幕式上用过的打击乐器缶、2008把带有笑脸的雨伞,甚至是举重冠军张湘祥赛后吻过的杠铃……这些奥运会上的“稀世珍宝”,普通市民可能都有机会拥有并收藏。奥运会结束后,价值10亿元的2000多万件奥运会物资都将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理;如果普通市民感兴趣,也可以现场参与竞拍。
站在奥运会组织者的角度看,以拍卖方式处理这些数目不菲的奥运资产,让这些带有奥运符号的物品经拍卖师之槌,一变为数量可观的回收现金,既开拓出一条奥运投资成本回收的新渠道,又进一步拉长奥运品牌营销的价值链,还能借此继续向公众传递奥运符号、传播奥运文化,从而延续其奥运记忆,维护其奥运热情,算得上是一箭双雕甚至数雕之举。
站在社会公众的角度看,经由奥运物资拍卖,更多的普通大众得到与奥运“零距离接触”的机会,对于那些未能通过购票入场等直接方式与近在咫尺的奥运亲密接触的人们来说,这一机会尤其弥足珍贵。
不仅如此,这些物品的流出,无疑极大地丰富了奥运收藏品市场:除了奖牌、邮品、票证、徽章、吉祥物这些备受追捧的常规藏品外,现在又增加更多更具个性和多样化特征的新成员。这些看似普通的物品,由于打上了北京奥运这独一无二的历史符号印记,收藏价值自是不言而喻。至少,将来如果要建设奥运博物馆(不管是北京还是世界其他城市,建设奥运博物馆是迟早的事,这一点笔者坚信不疑),这些物品同其他常规收藏品一样,是不可或缺的珍贵物件。
与此同时,体育偶像的崇拜者若能拍得心仪的物品,想必也是如获至宝。对姚明的铁杆粉丝们来说,拥有一张姚明在征战奥运期间睡过的大床,相比于一张姚明合照或者签名篮球而言,其乐趣恐怕有过之而无不及吧?
或许有人质疑:什么玩意都卖光了,奥运还剩下什么?如此拍卖是否有过度开发、过度营销之嫌?这就回到举办奥运要算什么帐的老问题上。奥运要算社会效益、文化效益、经济效益帐,这个帐主要由城市政府,甚至主要应由国家来算;奥运更应算经济帐,奥运组织方对这个帐责无旁贷。奥运组织者要回收投资甚至获得经济收益,除了借助徽标、转播等无形资产外,有形资产自然也不能例外。只要为了回收奥运投资、获得奥运收益,只要拍卖所得来去透明、合理合法,奥运物资─无论是标识等无形物资,还是此次奥组委即将拍卖的有形资产,无论如何开发营销,都不能称之为过度─唯有消费者不买账时才能谓之过度。
从这一角度看,连奥运体育场馆等有形资产,在理论上说都是可以卖的,只不过它们不太可能卖得出去,只好退而求其次——出租,包括出租经营权、冠名权等。
还有人或许会质疑:既然将来要建奥运博物馆,为何不现在就建,直接将这些资产转移到博物馆岂不省事?殊不知,建设奥运博物馆是北京市或者中央政府的职责,而并非北京奥组委的份内之事。尽管其领导成员多数来自政府,但奥组委绝非一级政府或政府所属机构,其职责一言以蔽之,就是尽可能用最少的钱办一届最好的奥运会。就算真的现在就开建奥运博物馆,也该亲兄弟、明算帐,这些物资也不能是白送。因为,将来向全北京市、全中国乃至全世界公开其经济收支帐目并接受监督的,不是北京市政府、中国国务院,而是北京奥组委。
由此看来,北京奥组委的拍卖之举虽属首创,具有探索性质,但只要操作合理合法、收益来去透明,委实益处多多,值得为之大声叫好!(张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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