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城市发展环境,重庆市从今年开始启动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争取到2013年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经国务院同意保留的、由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的城市环保综合创建活动。
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指标,在经济社会方面,重庆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将超过8500元,环保投资指数≥1.7%;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单位GDP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万元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环境质量方面,重庆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1天以上且主要污染物浓度达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等。
重庆市环保局局长曹光辉表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涉及城市环境方方面面,通过这项活动可进一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根据重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其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行政区划范围(含北部新区),涉及151个街道(镇),面积5473平方公里。2010—2012年完成创建工作任务攻坚,争取2013年通过国家验收。(记者 徐旭忠)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