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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汨罗10名业主违法排污被行政拘留

2014年08月28日 14:54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本报通讯员文萍 姜冬科

  记者刘立平

  湖南省汨罗新市镇合心村村民周某和沙溪乡双龙村村民彭某,两个素不相识,却在汨罗市拘留所尴尬“相会”。不久前,他们都因恶意向汨罗江排放生产废水而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据了解,汨罗市环保局以“两高”司法解释为契机,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快查快办机制。机制建立以来,随意排污现象明显减少,21家再生资源加工企业自行停产,9家企业自动搬迁,再生资源行业环保乱象得到有效治理。

  10名业主违法排污被行政拘留

  据了解,被行政拘留的周某、彭某两人分别在新市合心村二组、城郊上马村六组从事塑料破碎加工、编织袋加工造粒项目,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也未配套建设任何环保设施,生产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周边污水渠,最终流入汨罗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导致居民生活的水环境受到污染。

  汨罗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于3月24日、26日先后两次对两家塑料作坊生产废水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废水含有挥发酚等毒害性物质且严重超标。4月2日,汨罗市环保局依据《对违法排污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处罚问题的意见》向市公安局移送有关材料。

  经认真审查,汨罗市公安局认定周某恶意排污事实成立,依据《治安处罚法》对两人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决定。

  记者在现场发现,周某的生产作坊很小,就建在自家院内,100多平方米的院内叠满废旧瓶子。虽然当天没有生产,但空气中充斥着令人作呕的刺激性气味。周某在洗涤原材料过程中,有时会排放红色或绿色的废水,居民担心地下水受影响。

  去年以来,汨罗市有10名再生资源加工企业业主因违法排污被行政拘留。

  无缝隙对接,案子办得快

  汨罗市作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沉积了不少的环境问题。由于循环经济在发展之初缺少环保规划,企业发展较为无序,加之法律制度掣肘,再生资源行业乱排放、乱焚烧、乱堆放现象屡禁不止,环保部门也因此饱受诟病。

  “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法官出身、曾任政法委副书记的汨罗市环保局局长柳才平认识到,必须借此契机突破法律瓶颈。

  在柳才平的奔走下,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高度重视并专门做出指示。市政法委先后6次牵头组织法制办、公安、检察、法院、环保等部门开展法律研讨,积极探索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新途径、新方法,形成了《关于办理污染环境案件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确了如何认定证据、如何履行程序、如何执行等操作细则,突出了“快、准、狠”,合力解决环保问题。

  快查快办机制形成后,汨罗市环保局在立案调查环境案件时,若涉嫌违反《治安处罚法》或涉嫌犯罪,环保部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部门,并在公安部门协助指导下完善有关证据再进行案件移送。

  环保公安一起进行日常巡查

  去年7月,汨罗市红花乡石鼓村一村民周某某的废旧塑料加工点排放的废水污染了附近的水库。汨罗市环保局对生产废水进行取样,并送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监测。

  经分析,废水中重金属镉、锌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多倍。根据“两高”司法解释,非法排放含重金属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就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去年8月,汨罗市环保局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部门,周某某被岳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周某某被汨罗市人民法院判处3个月拘役。

  今年3月,汨罗市环保局组建了一个派出中队,常驻工业园区再生资源环境整治办,和公安部门抽调的执法人员一起对工业园区企业进行日常巡查。一旦发现涉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环保和公安部门开展联合调查,联合办案,实现了案件的无缝隙对接,开辟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绿色通道。

  据了解,汨罗市环保局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快查快办机制以来,办理环境案件45件,移送司法部门处理13起,行政拘留10人,判刑1人,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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