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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创特色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2014年08月28日 11:17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广东省人大环资委和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在惠州市博罗县召开全省农村垃圾管理工作推进会,广东省副省长许瑞生出席会议并表示,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广东省逐步形成了具有广东特色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取得成效

  据悉,2012年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全面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方面代表建议列为重点建议。2012年、2013年,广东省政府连续两年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列入十件民生实事之一。

  2012年,广东省政府明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为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主管部门。目前,全省各市、县已明确农村生活垃圾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30%的乡镇配备了固定保洁员。2012年以来,广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行动计划》,创新提出建立“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建设“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2013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统筹工作的通知》,提炼出“县统筹镇、镇统筹村”的县域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新机制,并会同省物价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和规范该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提出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机制。该省纳入农村垃圾管理考核范围的71个县(市、区),68个已开工建设“一县一场”,其中43个已建成投入使用,全省1049个乡镇100%建成“一镇一站”,约14万自然村已100%建成“一村一点”,初步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2012年,广东省财政增设了“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专项补助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预算资金总额达8.4亿元。2013年,广东省财政又安排2000多万元治污保洁专项资金,购买了69台垃圾压缩运输车用于69个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目前,71个县(市、区)中已有43个开征了生活垃圾处理费,平均每个县每年征收额约为400万元,部分建制镇也开征了生活垃圾处理费。

  该省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加快出台《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全面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不断完善镇、村生活垃圾管理机制,建立稳定的环卫保洁队伍;加快完善“县统筹镇、镇统筹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模式,提高镇、村生活垃圾收运率,抓紧建立具有广东特色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

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需深入

  工作启动之初,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严重滞后,县级垃圾处理场建设缓慢,乡镇垃圾转运站和村垃圾收集点基本没有设立,“农村垃圾靠风刮”,垃圾围村现象严重。目前,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区域差异明显,不平衡现象突出,部分地区工作推进较慢,对制度规范的落实不到位。

  据了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仍未完善,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71个县(市、区)中,潮南、潮安2个县(区)垃圾处理场仍未能落地,25个县(市、区)项目开工但仍未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县域统筹和分类减量工作尚未全面推开,部分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未达到30%;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县(市)和大部分乡镇仍未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大部分村庄未收取保洁费,收运处理运营经费难以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涉及保洁、收集、转运、处理处置等多个环节,各环节的责任不明晰、运营费用不落实、垃圾处理设施未能有效运行,影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和效率;农民的环卫保洁意识急需提升,农村环卫保洁的全民参与机制尚未健全,社会参与机制有待加强。

  为更好地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问题,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去年印发了《督办农村垃圾管理工作五年计划》。到今年年底该省将完成“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建设任务;到2017年底,该省建立起农村生活垃圾管理长效机制的督办目标。同时,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从今年起连续三年对各地级以上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垃圾分类及总体成效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资金要增加

  相关人士表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资金需求量大,要切实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运营经费,增加财政投入,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运营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工作,农村地区要采取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方式适当收取保洁费,要创新投融资体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中。

  广东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陈耀光强调,镇街垃圾运转站运营经费主要靠县(市、区)政府和镇政府筹集,再加上村民的理解和支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杜挺也表示,省财政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已拨付5.2亿元,还有3.2亿元将在各个镇转运站验收完成之后拨付。资金投入不能单靠省财政的补助,地方要研究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建立市、县、镇三级财政分担运营费用的机制,推动社会共同参与和承担。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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