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令“林权”价值面临重估(2)
林业财政补贴力度持续上升
据了解,财政对于林业生态建设保护的补贴力度近两年来持续上升。
2011年,中央财政全年安排林业投入1207亿元,比2010年增长27.3%。森林、湿地、荒漠等三个生态系统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公共财政支持范围,退耕还林政策得到完善,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政策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中央造林投资补助标准提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等财政专项资金设立,林业公共财政政策体系框架基本形成。除加大投入力度外,中央财政还积极建立完善财政补贴机制,整合资金,利用贴息、保险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支持以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为重点的林业产业发展。同时,继续在所得税、增值税和关税等方面,对发展林业产业给予优惠。
为支持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2012年,中央财政在2011安排林业投入1207亿元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逐步扩大造林补贴规模,继续整合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不断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加强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扎实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促进我国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今年7月,中央财政拨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70087万元用于林业项目建设。据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中,林业生态示范项目资金19806万元,涉及北京、河北、内蒙古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通过治理水土流失、增加林草植被等措施,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资金50281万元,涉及辽宁、广西、重庆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宁波、青岛2个计划单列市,重点扶持油茶、核桃等名优新经济林和花卉品种引进、繁育和示范推广,促进区域主导产业形成和农民收入增加。
分析人士指出,林业是生态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林业财政补贴力度的持续上升,将有力推进林业健康发展,加快生态农业的建设,林业相关上市公司也将受益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