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天然气价上调 青岛客运出租车每月补贴1200元
中新网青岛9月11日电 (赵玥博)青岛市物价局11日发布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山东省物价局2013年9月12日零时起,青岛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4.28元调整为4.75元,为缓解油气价上涨对青岛客运出租车造成的成本增支影响,青岛市财政继续每车每月补贴1200元。同时,决定自2013年9月21日零时起,在青岛市市南、市北、李沧、黄岛、崂山、城阳区营运的客运出租车,每客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
6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7月19日,山东省物价局下发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明确了全省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及省内各城市天然气门站价格,并确定价格调整时间为2013年7月10日。据测算,青岛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每立方米购进成本平均提高了0.50元、车用天然气每立方米购进成本平均提高了0.47元。根据国家、省规定的调价原则,青岛市物价局确定本次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本次不作调整。
据介绍,本次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执行时间比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时间延后9天,主要是提前预留出一段时间,保证交通主管部门印制和发放燃油附加费交费提示、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并由客运出租企业发放到每位客运出租车驾驶员手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