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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百多名医学专家呼吁加快器官捐献立法工作

2006年06月03日 16:54

    深圳紅十字会五月八日下午在吉田幕园种下一棵被命名为“光明树”的百年古榕,以紀念器官捐献者。深圳已有四十四人捐献造血干细胞,有九十八人在死后捐献眼角膜,为二百多名角膜病患者带来光明。 中新社发 郑小红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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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兰州六月三日电(记者曾利明)来自中国内地器官移植界的一百五十多名医学专家今天在此间举行的“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合作项目第四届学术研讨会”发出呼吁:应推动器官移植立法研究,加快器官捐献立法;同时大力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器官捐献的公众知晓率,鼓励器官捐献,促进亲属活体器官移植。

  与会专家指出,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器官移植大国,近年内地临床器官移植发展甚快,但移植的适应症选择不严,总体疗效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供体来源、分享,受体登记、随访混乱等问题,已引起国际社会的非议。他们建议,在建立自律性行业管理规范的同时,政府卫生管理部门应尽快制定法律规定,改变这种状态。    

  国家卫生部颁布、于七月一日起施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时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已明确:对开展此技术的医院实施准入管理。

  《规定》强调:未取得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和不具有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不得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学原则的,不得开展器官移植;人体器官不得买卖;医疗机构临床用于移植的器官必须经捐赠者书面同意;捐赠者有权在器官移植前拒绝捐赠器官。

  以“亲属活体移植和合理使用、移植后免疫抑制剂提高移植受者长期存活”为主题的本次会议是由国家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与诺华人与环境基金会联合召开的。它是诺华人与环境基金会投入九百万元人民币设立的“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合作项目”的内容之一。

  诺华中国区总裁李振福透露,为鼓励器官捐献行为,他们于二00四年设立了诺华亲属肾移植基金,为中国三十多家器官移植中心的经济困难的亲属肾移植供者每人提供五千元人民币的手术费资助。截止目前,已有超过一百二十个家庭受益,援助金额已达六十多万元人民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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