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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要求查办一批商业贿赂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

2006年05月24日 20:26

    三月二日,由中共中央纪委召开的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图为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右)与监察部副部长、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玉赋在会上交谈。 中新社发 廖文静 摄(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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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5月24日电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何勇24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进行调研。何勇强调,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何勇强调,要积极拓宽案件来源渠道,深入挖掘商业贿赂的案件线索,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涉案金额大、涉案范围广、涉案人员多、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危害民众切身利益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

  要把严格依法办案贯穿于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各个环节,坚持打击违法犯罪与保障合法权益相统一,切实做到公正、规范、文明、廉洁执法,真正把每个案子都办扎实,办成铁案。

  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办案联席会议、重要案件协查等制度,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整体效能。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法律监督,坚决防止以罚代刑、以纪代刑、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防止漏罪、漏犯、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判决生效后不按规定执行以及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

  对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不移交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司法人员徇私枉法、贪赃受贿,故意放纵、包庇商业贿赂犯罪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要加强相关法律政策研究,及时作出司法解释,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正常的商业活动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严格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使少数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使大多数人受到教育和警示,努力实现查办案件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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