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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节关注农民工:劳动节也许仍是“劳动日”

2006年05月01日 15:32

农民工的节日礼物

  中新网5月1日电 新京报今天发表社论“每位劳动者都应有平等休息权”,关注农民工。社论说,在今天,尤其是处在转型时期的中国,我们更应该怀想另一群人,一群被称为“农民工”的共和国公民。他们日夜辛劳,奔波于大街小巷、矿井工地。在此“佳节又黄金”的时节,祝愿他们因劳动得休息。

  社论说,他们当中大多数人并不能像许多市民那样有放假的权利。按照所谓“星期六保证不休息,星期天休息不保证”的“惯例”,即使是平常双休日,很多民工的一天休息都得不到保障。在此逻辑下,劳动节对他们来说,也许仍是“劳动日”。

  同样,他们当中可能有很多人也不能根据《劳动法》在节日加班时领到“三倍”加班工资。但是,我们不能就此说,这“三倍工资”对于这些在年底都有可能要打“讨薪攻坚战”的民工来说是一种奢侈的愿望。以平等的名义,我们相信任何关乎公民权利与国家进步的诉求,都是真实而朴素的。

  社论认为,我们的社会应该想着尽可能地为农民工增加一些体验幸福、平等生活的机会。所以,即使是有人批评某地“组织民工带薪疗养”是“面子工程”时,我们仍然相信,这些举措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至少,它意味着劳动者有平等休息权的价值得到了坚持与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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