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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山西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试点

2006年04月19日 18:14

  中新网4月19日电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国防科技工业“十一五”发展和改革意见》。

  会议指出,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关系国民经济和能源安全大局。目前,煤炭工业在体制、资源、安全、环境和转产发展等方面的矛盾比较突出,煤炭工业和一些产煤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尽快使我国煤炭工业步入资源回采率高、安全有保障、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道路,已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会议批准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试点的主要任务是:(一)强化煤炭行业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和煤炭生产开发布局,提高煤矿准入标准,形成职责明确、相互协调、务实高效的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保障煤炭工业安全发展。(三)深化煤炭企业改革。分离煤矿企业办社会职能,大力培育和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加快中小型煤矿股份制改革,完善煤炭成本核算办法,培育具有发展活力、依法经营、承担经济和社会责任的市场主体。(四)推进资源市场化管理。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矿业权出让收益,形成企业节约和合理开发煤炭资源的机制。(五)建立煤炭开采综合补偿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制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完善生态环境评价及监管制度,提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六)建立煤炭企业转产、煤炭城市转型发展有效机制。加大转产转型力度,建立煤矿转产发展基金,做好煤矿企业转产职工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促进产煤地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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