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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今年中国立法继续走“群众路线”

2006年03月01日 21:22

  中新社北京三月一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即将召开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表示,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立法走“群众路线”,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使制定的法律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他介绍说,中国今年将选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者需要兼顾社会各方面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就法律草案中重大问题举行听证会,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法律问题举行论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尤其是基层人民群众的意见。

  二00五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新的进展。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应。还举行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中的第一个立法听证会,就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减除费用标准问题,听取了社会公众的意见。

  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制定了二00六年的立法计划,计划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共二十五件,大部分都是关系全局和在中国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

  据悉,被纳入今年立法计划的法律,包括制定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企业破产法、企业所得税法、监督法、行政强制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劳动合同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毒法,修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食品卫生法、预算法等。

  此外,对法规备案审查以及审查建议等问题,这位负责人也对外界作出了解释。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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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重要法律的起草等答问
 
专题网站:2006中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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