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7日电 《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研究通过。国家安监总局今天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工作要点》,要求各地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在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深化专项整治、探寻和实施治本之策、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工作要点》指出,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职责,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格责任追究;在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深化专项整治、探寻和实施治本之策、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工作要点》强调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一是抓紧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修订工作。督促尽快出台《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抓紧制订(修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积极推动《刑法》有关条文的修改或司法解释,推动《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的修改。全面安排部门规章和行业安全标准的制定修订。推动地方《安全生产条例》等立法加快进度。
二是严格执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事故,严肃追究责任。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处理,对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配合相关部门对已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的落实情况,包括移交司法处理的情况,进行复查。
三是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党纪政纪的监督检查。配合监察部加快制定出台《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规定》。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排查核实处理工作,加大督查力度。通过监督检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