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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专家:年终奖分解发放只能够享受一次优惠

2006年01月23日 09:50

  中新网1月23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今年以来,一直有企业财务人员来电,称对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新方法不太了解。加之今年开始执行16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困惑更多。为此,税务界人士表示:年终奖分解发放只能享受一次优惠。

  今年1月1日起,中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企业财务人员在扣个税时可充分利用,今年,当纳税人拿到2005年度年终奖时,就可比去年相对少缴一部分个人所得税。

  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要求,对于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的新办法计税,最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此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记者 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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