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1日电 《瞭望》周刊刊载文章指出,2005年,中国最高法、最高检改革分别提出了下一阶段的改革方案,成为今年司法改革最大的亮点。“两高”的改革方案,更清晰地划分权力边界,保障社会正义,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正提供了强大的制度动力。
文章说,最高人民法院10月26日发布《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针对当前中国司法体制中存在的问题,系统部署2004年至2008年法院改革各项措施,启动人民法院新一轮的全面改革,内容涉及8个方面的50项改革措施。
文章指出,几乎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推出2005年至2008年检察改革规划,对未来三年检察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进行全面部署。
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主任林维认为,公正与效率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改革措施中的核心概念,也是两高改革纲要改革的关键词。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公正与效率是整个司法体制的重要目标,如何能够在具体制度中实现公正并且同效率目标之间保持一种良好平衡,一直是衡量一个制度是否健康的重要标准。
林维指出,在两高的改革纲要中,都毫无例外地强调了公正对于司法实践的重要价值,并通过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公正的实现,保证通过司法实现人权保障。例如死刑复核制度的改革,检察监督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等。同时,改革纲要也注意到效率问题,确保公正能够以一种更经济、更有效的方式得到实现,例如庭前程序的改革,简化程序和小额诉讼制度的建立等。
文章指出,在这一目标基础之上,人权保障的理念得到进一步的重视。无论是最高人民法院还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些具体措施,最终都是为了在更大程度上保障人权的实现,并且通过明确审判和检察机关的权力界限、责任等,一方面既要通过司法保障人权,另一方面也要保障司法过程中当事人的权利保障,避免司法行为本身对人权的侵犯。(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