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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多部法律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8次会议闭会

2005年10月27日 19:54

  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七日电(记者 齐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通过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后,今天下午闭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公布了这三部法律。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经过表决,分别通过决定,在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国性法律《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还通过了关于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巴基斯坦引渡条约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内司委、财经委、环资委、农委关于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现在十届全国人大实有代表二千九百八十名。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着重讲了物权法草案有关问题。

  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负责人,就会议通过的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等法律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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