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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结汇业务放开 央行将提供更多汇率避险工具

2005年08月09日 21:17

  中新社北京八月九日电(记者魏晞)中国人民银行今天表示,将自八月九日起扩大外汇指定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国内经济主体对市场提供更多、更好的汇率避险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亦颇受关注。

  今日公布的《关于扩大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了办理人民币对外币远期业务银行主体,只要银行具有即期结售汇业务和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备案后均可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

  银行还可根据自身业务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对客户报价,并自行确定交易期限和展期次数。在现有的贸易、服务、收益三大类经常项目交易基础上,此番还放开包括经常转移在内的全部经常项目交易,另外增加部分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

  与此同时,《通知》还允许银行对客户办理不涉及利率互换的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凡获准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六个月以上的银行,向外汇局备案后即可办理掉期业务。

  央行相关负责人称,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助便利国内经济主体的汇率风险管理、扩大银行的服务范围、培育国内人民币对外币衍生产品市场,是加强外汇市场基础建设、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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