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1日电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刊载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朱少平的文章称,立法机关正在考虑组织制定相关法律或对劳动法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调整。
文章称,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中国经济立法进入新一轮立法高潮,一批期盼已久的法律的起草与修改被排上了日程。新一轮经济立法既注重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也特别关注法律的客观实用性,着重可操作性。
根据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与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立法机关加强了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1994年7月,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这是中国劳动关系方面的一部基本性法律,该法针对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关系,分别对于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等内容作了规定。劳动法的实施对于规范中国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几年的实施,劳动法也产生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立法机关正在考虑组织制定相关法律或对劳动法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