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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又颁利好 基金公司固有资金获准购买基金

2005年06月10日 08:59

  中新社北京六月九日电 (记者魏晞)记者今天从中国证监会了解到,中国证监会已发布《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由此基金公司将获准以其固有资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此前,基金公司固有资金只能用于发起基金、管理基金及买卖国债。

  《通知》的出台对中国股市不啻于又一利好消息。有业内人士认为,以基金公司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正在成为股市的重要力量,基金重仓股亦成为股市大幅反弹的推动力量。基金公司获准以其固有资金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将扩大股市资金来源。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此举对于提高基金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的效率、扩大基金营销、增强投资者信心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据了解,《通知》规定基金公司净资产在五千万元以上方可进行基金投资,且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金额不得超过该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六十。

  与此同时,在进行基金投资的比例、持有期限、信息披露等方面,《通知》规定基金公司运用固有资金投资封闭式基金,持有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终止前原则上不得出售;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要求通过代销机构进行投资,持有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少于六个月,申购、赎回基金份额需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将相关情况公开披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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