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8日电 本月体坛不断的评选与颁奖会引发了明星运动员管理的话题,其实前不久田亮事件一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早年的王军霞、陈露等名将均有类似的经历。在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时,前著名短道速滑运动员叶乔波表示,她认为体育职能部门在现行的机制下应对此有新的举措。
叶乔波表示,体育中介活动是体育领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在由国家办体育向企业办体育转换的过程中,更需要规范中介市场。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临近,构建行之有效的中介桥梁势在必行。
她认为:目前体育市场存在着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首先是法规滞后,体育中介机构缺乏科学界定。我国对体育团队或个体的无形资产评估尚没有建立完整的技术体系,行政管理部门仍然参与市场运作和经营,导致职权“错位”。国家财政常年承担运动员的培养经费,而运动员则全身心投入训练和比赛,可谓“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属于“高风险、高投入、低回报”的“金字塔”竞技行业。同时,运动员尚处于美好年华的青春时代,就要面对退役、低文化、伤残、深造、就业、治疗等一系列问题。如何界定两者的利益分配关系,无视或回避这一现象的存在,将不利于中介组织开展活动,更不利于政府对中介市场的监督管理。
其次,目前的中介市场无序、运行通道不畅。一些名噪一时的体育明星,为能在有限的运动生涯里获取更多利益,往往单方面与企业或他人签约。客观而言,这种行为体现了其自身价值,更大程度通过商业运作获取回报,这种无形资产不开发的话纯属是浪费,必定它不同于递耗资产,开发的越多,子孙后代享有的越少。因此,作为职能部门,如果生硬地加以控制或阻拦,将导致体育明星采取迂回或逃避的方式对应,一来影响训练和比赛,二来职能部门未能得到应有的回报,三来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第三,中介机构缺乏专业人才。目前,我国体育经纪人为数不多,高素质的专业经纪人更是寥寥无几,大多是兼职广告人。而体育经纪是范畴极为广泛、内容极为专业的经纪活动,如:大型体育赛事代理、运动员入会及转会、商业性开发、价值评估等,因而体育中介机构发展面临着扩大规模、提高素质的双重任务。
叶乔波告诉记者,她认为应尽快规范中介活动无序、职能部门独断、明星放任自流的行为,必须着手制定《经纪人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明确体育经纪人资格、经营范围、行为准则等,通过监管手段把体育经纪活动纳入法律程序,形成完整的中介机构与经纪人行为准则的法律体系,使中介机构公平、公正、公开提供专业服务,打开赞助商投资体育这扇关闭已久的大门,否则,还会有李亮、张亮等相同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