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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在希:反分裂国家法立法并未改变对台大政方针

2005年03月15日 21:49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五日电(记者刘舒凌)国台办副主任王在希说,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既从长远考虑,也兼顾现实;立法并没有改变大陆对台的大政方针。

  在十五日国务院新闻办就《反分裂国家法》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外国记者问,台湾的陈水扁在去年“立委”选举中失利,证明他的“台独”一系列活动也不会继续,为什么这个时候中国大陆出台《反分裂国家法》?

  王在希指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从长远考虑,当然也要兼顾现实。目前,台湾岛内形势是出现了某些缓和的迹象,但是“台独”分裂势力的活动仍在发展。

  他说,在这个时候出台、通过《反分裂国家法》,我认为是完全有必要的。因为这部法律有利于反对“台独”分裂活动,也有利于台海地区和平稳定。“如果我们不能够有效地、及时地遏制住‘台独’分裂势力的发展势头,‘台独’分裂势力就会一再地冲撞我们的底线,就会进一步严重地威胁到台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破坏两岸关系的稳定发展”。

  王在希强调,大陆方面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目的也是为了和平。只有坚定地反对“台独”分裂,才能够争取到台海和平稳定的局面。

  还有记者问,这部法律获通过,是否意味着大陆对台立场有改变,是否意味着大陆对台立场变得更加强硬?

  王在希强调,制定这部《反分裂国家法》,并不表示大陆对台大政方针和各项政策有重大调整和变化,也不存在对台态度趋向强硬的问题。

  他说,这部法律充分体现了大陆方面解决台湾问题的一贯的和平努力的诚意,同时也体现了大陆方面坚定反对“台独”的意志;这部法律实际上是把我们二十多年来“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发展两岸关系的“八项主张”,以及胡锦涛主席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很多重要讲话,把我们对台的大政方针用立法的形式转化为法律,从而也使我们坚定地反对“台独”分裂的立场上升为国家的意志。

  他说:“所以,我认为这个立法并没有改变我们的对台大政方针,也没有使我们对台的立场有什么重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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