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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在希:反分裂法具广泛民意基础 制定完全必要

2005年03月15日 16:19

  中新网3月15日电 今日(15日)下午16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大厅,国务院台办副主任王在希就《反分裂国家法》发表了三点看法。

  王在希首先指出,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极高的票数表决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这是一件举世瞩目的大事。《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进两岸和平统一的法律,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一部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

  王在希并就各界关心的有关《反分裂国家法》问题,谈了以下三点看法:

  第一,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中国13亿人民民意的要求。大家知道,近几年来,由于“台独”分裂活动的不断升级,国内各界人士和海外侨胞纷纷要求以法律手段,来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反分裂国家法》立法程序启动后,得到了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普遍支持和拥护。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全体会议,在没有一张反对票的情况下,以空前的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这说明制定本法律,充分反映了13亿人民的意愿,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

  第二,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遏制日益严重的“台独”分裂活动的需要。众所周知,近几年来,由于“台独”分裂活动愈演愈烈,已经严重威胁到台湾海峡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严重威胁着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破坏了两岸关系的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为了遏制日益严重的“台独”分裂发展势头,维护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完全必要的。

  第三,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这部法律,紧紧围绕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这个主题,把我们党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充分体现了我们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也表明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从而更加有利于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有利于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王在希指出,《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是我们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两岸关系发展中的一件大事。这部重要法律,对推动两岸关系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乃至对维护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王在希表示,推动两岸关系的和平稳定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符合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最近一个时期,台海紧张局势出现某些缓和的迹象,台商春节包机已经实现,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问题也在取得进展,这都是两岸同胞共同努力的结果,应当珍惜。

  王在希指出,胡锦涛总书记日前在政协一次会议上强调指出:“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维护台海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努力做好。这是我们对台湾广大同胞的庄严承诺。”

  王在希强调指出,我们希望两岸同胞团结起来,共同努力,共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光明前景。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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