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4日电 昨天,上海市出台了中国第一个地方足球管理规定《上海市加强职业足球俱乐部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北京晚报报道,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职业足球正在纳入法制化的正轨,地方正尝试着推进中国足球的改革。
鉴于中国足球存在的种种“无法可依”问题,在管理条例中,上海市足协秘书长卢申表示,《意见》明确了地方体育局和地方足协分别作为职业足球俱乐部政府主管和行业主管的职责。《意见》明确规定:“上海市体育局是本市职业足球运动的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足球运动计划、发展战略和重要制度,协调组织俱乐部参加全国和国际比赛。”“上海市足协是本市足球运动的业内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按照其章程规定,对俱乐部实施行业管理监督,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组织实施俱乐部及其运动员、教练员的注册、转会;举办及管理本市各类足球竞赛活动,并负责上海市足球公平竞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一旦俱乐部在比赛中出现违规违纪现象,足协就可以严肃处理。”
该《意见》明确了足球俱乐部规范管理的原则,即“政府依法管理、行业组织监管、企业法人自律、社会舆论监督”。值得关注的是,该《意见》将打击足坛假、赌、黑列入其中,“俱乐部及其所属人员有贿赂、诈骗、组织赌博、提供或使用兴奋剂行为的,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陈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