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中国电力建设,必须实行正确的指导方针。既要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加快电力建设,增加电力供应,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又要运用市场、经济和法律手段抑制电力需求的过快增长。
为此,必须切实抓好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合理确定电力发展规模,切实控制不合理需求,使电力发展速度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要调整电源结构,大力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煤电,积极推进核电,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鼓励新能源发电。
三要坚持建设与节约并重,把节约用电放在优先位置,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要加强电网建设,推进西电东送、南北互济、全国联网,实现更大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
五要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提高关键设备制造和供应能力。
六要鼓励清洁发电,加强生态和环境保护。
七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强化规范管理,严格执法监督。
八要切实加强电源、电网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和电力保障应急机制,确保电力系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