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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企业融资渠道拓宽 私企上市享公企同等待遇

2005年02月24日 20:54

  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四日电(记者于晶波)针对中国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贷款难问题,今日正式由官方披露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在证券市场发行、上市方面,中国非公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将实行同等待遇。

  《若干意见》提出,中国将加快完善中小企业板块,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以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中国官方还将对非公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若干意见》提出,将鼓励政策性银行依托地方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同时,改进信贷考核和奖惩方式,发挥银行内设中小企业信贷部门作用,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比重。

  此外,《若干意见》明确,将改进资信评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开展质押贷款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办融资租赁、公司理财和账户托管等业务。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还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信用再担保机构。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损失补偿机制,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

  为支持中国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强调将逐步扩大中国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并提出支持建立创业服务机构,鼓励为初创小企业提供各类创业服务和政策支持。(完)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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