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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通过“公投法修正案”“公投制宪”条文未纳入

2005年01月05日 17:17

  中新网1月5日电 台“行政院”今日通过了“公投法修正案”,内容上放弃“制宪公投”,希望台“立法院”能在本会期过关;但亲民党团则强调称,这个会期根本不可能通过,执政党此举只是虚晃一招。

  据台湾媒体报道,原本“行政院”打算通过修法纳入“公投创制权”,也就是可以通过民众连署的方式,进行“国旗”、“国号”变更等创制“公投”。但台“行政院”最后通过的“公投法”修正版本,最后“公投制宪”的条文没有纳入。

  此外,这份“公投法修正案”大幅降低“公投”的提案门槛,由原先的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选举人总数的千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五,大约8000人左右。而“公投”的连署门槛,也由原先的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选举人总数的5%(即80万人),降为2%(30多万人)连署就可以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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