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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确定

2004年12月29日 17:22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十二月二十九日在北京向第二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乔晓阳颁发任命书。作者:满会乔



    吴邦国向第二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李成俊颁发任命书。作者:满会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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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九日电(记者齐彬)第二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今天确定,乔哓阳和李成俊续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向他们和另外八位委员颁发了任命书。

  澳门基本法委员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共十人,由内地人士和澳门人士各五人组成。根据澳门基本法的规定,基本法委员会任期五年,任务是就基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一百四十四条实施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供意见。第一任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已经结束任期,今天闭会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任命了第二任澳门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

  乔哓阳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二任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第一任澳门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成俊是澳门人士,现任“文化传媒集团”董事长及《澳门日报》董事长,第一任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

  除乔哓阳和李成俊以外,另外四名内地人士分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振民;另外四名澳门人士分别是李沛霖、林笑云、黄汉强、杨允中,他们是由澳门特区行政长官、立法会主席和终审法院院长联合提名。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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